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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

2020年11月30日 22:49:16 访问量:271

化隆县第二中学

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

 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我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,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得到落实,维护学校改革,发展和稳定的大局,根据中共中央,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 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坚持"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"的方针;处室组各负其责,依靠师生员工的支持和参与,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,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,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之中,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一起部署,一起落实,一起查,一起考核。

 第三条 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要坚持从严治党,依法治校,立足教育,着眼防范,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谁主管,谁负责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

第二章   责任范围

第四条  校党支部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。

第五条  校行政领导班子对学校行政办、两基办、信息办、教导处、政教处、后勤处、团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。校长对学校行政办、两基办、信息办、教导处、政教处、后勤处、团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;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第六条  党支部对本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。

第七条  行政办、两基办、信息办、教导处、政教处、后勤处、团委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。

 

 

第三章  责任内容

第八条  学校党支部和各处室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:

()贯彻落实中共中央,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,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()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,学习党风廉政法规,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。

()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,监督机制,坚持标本兼治,综合治理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。

()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本部门,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()履行监督职责,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,检查和考核。

()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,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
()依法领导,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。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,实行谈话制度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。

 ()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,带头廉洁自律,教育并管好自己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,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。 

编辑:马明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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